近日,福建局发布实施《关于加快推进高清电视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方案指出,到2020年,福建电视台、福州广播电视台、厦门广电集团的所有电视频道,其他设区市电视台主要频道均要实现高清化,高清频道要成为主流播出模式;鼓励其余电视频道加快推进高清化改造,基本实现高标清同播;鼓励县级台加快进行高清化改造。
一要加快播出机构高清制播能力建设,落实高清电视节目采集、制作、播出系统的高清化改造。
二要提升有线电视网络高清传输技术水平,加快高清电视机顶盒推广普及。
三要提高高清电视节目供给能力,不断加大电视剧、动画和专题片、纪录片等节目的高清制作比例。
四要严格落实高清电视技术标准和质量。
五要加大高清电视宣传推广力度,扩大高清频道影响。
六要积极推进4K超高清电视节目制播和传输试验,鼓励具备条件的播出机构探索建立超高清电视播出系统,鼓励有线电视网络开展4K超高清电视视频点播业务。
七要加强高清电视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规范高清电视的审批管理。
八要将高清电视发展列入当地相关规划,保障发展资金,加快高清电视发展进程。
以下是《方案》全文:
《关于加快推进高清电视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发展高清电视是广播电视技术进步的必然趋势,是顺应电视发展最新趋势的必然要求,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实际行动;也是广电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深化电视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创新之举;也有利于在三网融合的大趋势下,充分发挥电视优势,大力提升电视媒体的传播力、影响力和竞争力。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高清电视的发展,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快推进高清电视发展的通知》(新广电发〔2017〕25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多样化电视节目、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切实落实《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有关高清电视发展的要求,深化电视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省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跨越发展,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本规划期限为2018-2020年。加快推动我省高清电视全面、协调、有序发展,积极推进我省各级电视台自办频道的高清化转换进程,加快台内高清电视节目的采集、制作、播出体系建设,提高高清节目质量、培育高清电视市场。到2020年,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州广播电视台、厦门广播电视集团的所有电视频道,其他设区市电视台主要频道均要实现高清化,高清频道要成为主流播出模式;鼓励我省其余电视频道加快推进高清化改造,基本实现高标清同播;鼓励县级广播电视台积极进行高清化改造,经批准保留完整电视频道的县级台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高标清同播。
三、具体举措
(一)加大播出机构高清制播能力建设。各级播出机构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大投入,加快台内数字化改造,加快高清电视节目采集、制作、播出系统的建设;继续加强高清人才的培养,提高高清节目的制作能力,夯实高清电视发展的技术、人才基础,为高清电视发展创造良好内部环境。
国家对高标清电视同播实施严格的准入退出机制。各级播出机构要加快电视频道高清化转换进程,对已批准实施高标清同播的高清频道或直接调整为高清播出的频道,要确保高清率、高标清同播率符合国家标准;条件巳成熟待申请高标清同播或待调整为高清播出的频道,要加快推进步伐;鼓励符合条件的有线数字付费频道申请高清播出,鼓励购物类有线数字付费频道申请高标清同播,到2020年标清播出的有线数字付费频道将基本关停。
经批准开办的高标清同播频道,高清节目数量、质量如果达不到国家标准,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按要求予以退出处理。
(二)提升传输机构高清传输技术水平。各级有线网络公司要积极支持高清电视发展,加大投入力度,通过新技术改造,增加网络传输频道数量,提升传输高清频道的能力,做好高清频道的接入、传输工作。
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高清电视机顶盒的推广普及,全方位做好用户服务工作,确保按国家要求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停止配发和销售不支持高清电视的有线机顶盒,到2020年基本实现高清电视机顶盒的普及。
要扩大渠道,积极引入合法高清节目源,向用户提供更加丰富多彩、品质精良的高清节目,更好满足用户对高清电视个性化、多样化的收视需要,确保网内所传的高清频道和视频点播业务合法合规;对网内传输频道进行排序时,要确保高清频道集中列入传输节目表的主要和靠前位置,确保中央电视台、福建电视台频道优先。
(三)提高高清电视节目供给能力。各影视制作经营机构要不断加大电视剧、动画和专题片、纪录片等节目的高清制作比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要求,规范高清节目的制作、引进和交易,增加高清节目供给。本方案实施之日起,非高清拍摄制作的电视剧不得参评各级各类电视剧奖项;2019年1月1日起,各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制作、发行的电视节目(含广告)必须全部符合高清播出标准;同时,有关单位在引进境外影视剧时应优先考虑高清版本,引进高清影视剧数量和比例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高清电视技术标准和质量。高清电视的制作、播出应遵循《广电总局关于电视台高标清同播节目制作、播出技术要求的若干意见》(广发〔2010〕34号)的要求,确保技术质量。重大事件转播、综艺、影视剧、体育、专题和广告节目应采用16:9构图播出,其中体育和专题节目可根据需要兼顾4:3保护框;按高清格式制作的新闻节目应采用16:9构图播出,并兼顾4:3保护框。播出高清节目应在屏幕右上角标注“高清”字样,播出非高清节目不得标注“高清’’字样。高清节目的伴音应加大5.1环绕立体声制作、播出比例。
(五)加大高清电视宣传推广力度。各级要把握高清电视发展的机遇,利用自身优势,通过广播电视、广电网络等渠道,采取新闻、专题、在线问答等方式,加大对电视高清化发展的宣传和推广,普及高清电视知识,扩大高清频道影响,让更多观众认识、接受和使用高清电视。
(六)积极推进4K超高清电视试点。深八贯彻媒体融合、智慧广电、宽带广电等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在融合媒体内容制播、高效协同传输和智能终端服务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探索、开展4K超高清电视节目制播和传输试验;鼓励具备条件的播出机构探索建立超高清电视播出系统,在条件成熟时,适时申请开展4K超高清电视频道试点;鼓励有线电视网络开展4K超高清电视视频点播业务。
(七)加强高清电视监管体系建设。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统筹高清节目的制作、播出、传输、接收、运营、服务和监管等方面工作。要建设完善各级广播电视技术监测平台、节目收听收看平台建设,以满足对高清频道节目和技术指标的监管,确保内容导向安全、技术安全和节目播出安全,确保高清频道的同播率、高清率、呈现样式和播出质量达标。要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程序要求规范高清电视的审批管理,加快高清频道等审批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得借发展高清电视的名义擅自开办频道或违规开展高标清同播。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宣传、财政部门等汇报沟通高清电视发展问题,按照中央关于“积极支持主要媒体的发展,合理保障主要媒体经费需求”的精神,积极争取各级对高清电视发展的重视和支持。各级要积极协调将高清电视发展列入当地“十三五”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范畴,通过政府专项补贴、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贤金等多种渠道,以播出机构的高清制播改造、有线网络公司高清机顶盒置换推广为重点,为播出机构、传播机构全面推进高清化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政策保障。
(二)开展技术服务。高清电视的发展涉及高清节目的制作、播出、传输、接收、运营、服务和监管等多方面的工作,技术含量高,涉及领域多,各级广电科技委要积极发挥作用,在高清电视发展的技术创新、贯彻标准化和技术培训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三)加强人才培训。各单位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设置专业培训班、定期轮训、鼓励相关人才参与相关学历学习、技能培训等,加强高清技术所需专业人员的培训。积极将高清化建设人才纳入各级人才政策支持范围、纳入紧缺急需人才目录,并为人才发挥作用提供有力平台和上升渠道,确保专业技术队伍的稳定。
(四)建立督查机制。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传输机构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高清电视发展三年实施方案,并于2018年4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局将定期开展专项调研督查和工作推进进度情况通报,对推进缓慢、执行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各级各部门在发展高清电视过程中,要加强研究、总结经验,有关情况和意见请及时向新闻出版广电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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