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受华数与阿里巴巴联合推出互联网电视机顶盒消息刺激,华数传媒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累计上涨超20%。在7月18日的公告中,华数称,“将于7月下旬在北京对该产品(与阿里巴巴合作研发互联网电视机顶盒)进行联合发布。联合发布的机顶盒正式上市尚需2到3个月时间,产品上市后将通过相关渠道共同进行销售推广。”现已有若干业内人士收到定于7月23日下午举行的发布会邀请函,“阿里巴巴与华数数字传媒集团携众多合作品牌召开智能TV生态联盟战略发布会”。中广互联编辑部对此次合作做了一点讨论。以下谈谈个人的几点零散的看法:
(1)为何阿里巴巴和华数合作?其一,阿里巴巴和华数的大本营均在浙江,合作有地缘因素;其二,2010年双方曾成立合资公司“华数淘宝”,合作有历史渊源。
(2)虽然受益于此次合作的消息,华数股价已大幅提升,但感觉这款盒子的主导方是阿里巴巴。与华数合作,阿里巴巴意在借助牌照资源,取得合法认证。个人猜测,与华数向互联网电视厂商和其他OTT终端(比如PPBox)提供的基本影视内容相比,即将发布的阿里盒子在影视内容上不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和显著优势。在2012年11月初,华数副总裁李学东接受中广互联专访时表示,做盒子本身不是华数的核心,真正的核心是“Wasu Service in Side”,“如何植入我的APK,这是我最关注的”。
所以,这次合作最大的看点自然是购物和支付功能。
(3)通过电视来购物,目前看主要有2种方式,第一,基于有线电视的平台,第二,基于互联网电视平台(作者注:电视购物频道不列入本文讨论范畴)。
据中广互联实地考察,重庆、吉林、江苏等地的有线运营商均在逐步建设开放平台,正在引入包括“购物”在内的第三方应用,但客观说,有线网络的平台还处在从封闭走向开放的过程中,偏向定制化,开发和移植均不如互联网方便,另外,全国的有线网络没有互联互通,用户的数量级大大低于互联网。
近期,中广互联评测了几款OTT终端(小米,乐视,PPBox,芒果派 ,同洲飞Box),大多留有扩展口,比如音乐、教育、购物等,但大多处于一个“预备”的状态或者是初步实现基本功能,仍以影视节目集成为主。
此时,出现一个基于互联网的且主打购物特色的OTT盒子,与市场上同类产品相比差异化特色明显。
(4)双方合作的时机较好。首先,通过前段时间乐视盒子、小米盒子等声势浩大的推广推广,OTT盒子逐渐为人们了解;其次,主流人群已经培养了网购习惯,支付宝的使用非常普遍。近日与朋友聚会时谈到,现在除了真金白银去实体店更放心,大多数生活用品都可以考虑网购方式。有了认知度和网购习惯这两大基础,现在来推具备购物功能的OTT盒子,有点水到渠成的感觉。
(5)个人认为,客厅中的电视最大的属性是“看”而不是“用”,更倾向于认同客厅中的电视属于家庭文化的范畴。相对而言,PC和手机的“工具”属性强,个人更愿意利用“工具属性”强的介质来购物。
由此想到,OTT电视购物要发展,需要开创适合电视屏的购物项目、服务和操控方式。这个业务前景一定是向好的,毕竟有网购经验,同时又是电视观众的人群基数是很大的。
(6)管控因素。按照总局“181号文”,“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终端产品不得有其它访问互联网的通道,不得与网络运营企业的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连接。”按此规定,要是在OTT盒子上购物和使用支付宝,是否需要把二者都做到华数的播控平台上呢(不懂技术,对这个问题存在疑惑)。一直以来,个人对未来电视的OTT终端上的TV QQ也有类似疑惑。
对于阿里OS以及布局多屏扩展之类的,本文就暂不展开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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