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制改革之音一度沸沸扬扬,但进入2013年以来,这方面的政策动向貌似有所沉寂;但近期召开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上,文化体制改革被列“重大问题”之列,并提出了许多新的理念或提法,改革力度之大或可管窥。
近年主要文化领域政策回顾
2009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在强调发展文化产业、使其成为国民经济支柱行产业的同时,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出“做优做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停办退出一批”。作为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该文件的公布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但该文件更多是在文化产业振兴的“保障条件”中论述文化体制改革,相关篇幅很少,主要是一些原则性方针。在另一方面,新闻报刊和出版行业在互联网的冲击下,从2003年左右就开始了转企改制步伐,实际上已经是比较市场化了。
而在2010年正式启动的“三网融合”政策则推动广电网、电信网和互联网的融合,实际上对广电行业——特别是对有线电视领域的体制改革提出了重重要求和挑战。同年,包括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湖南卫视《我们约会吧》、东方卫视《中国达人秀》等新型综艺节目的崛起,开始推进电视台领域深层次竞争,进一步推动制播分离改革。
2011年10月份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则第一次将文化发展提高到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高度,并在文化领域方面有很多新的政策提法(例如“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在该文件的中,文化体制改革相关内容作为九条重要决定中的第七条,并明确要求“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值得一提的是,适应新媒介发展趋势,《决定》明确要求“发展现代传播体系”、“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这是第一次在国家级政策中强调“现代传播体系”的作用,并将之与三网融合联系起来,但将这一条放到“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章节之中,确实是一个遗憾。
201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有进一步出台了《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总体来看,《纲要》与《决定》一脉相承,但更加具化和明确。《纲要》第五部分就是关于“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论述,并鲜明地将“培育文化市场主体”作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首要工作,其次才是“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可见,市场机制在文化领域的作用已经被逐渐提高。对应地,文化行政管理体制也随之发生改变,一方面是综合文化行政执法机构即“大文化”架构日渐付出水面;另一方面,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值得注意的是,《纲要》在“传播体系建设”章节中,第一次将“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宽带光纤接入网络”列入文化传播体系;这与《决定》的思想是一致而又更进一步。
进入2013年以来,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原广电总局与新闻出版总署的合并;这朝“大文化部”又迈进了一大步。之后,“新版广电总局”的三定方案也体现了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精神,取消了部分职责,加强了行业组织及市场机制在相关事项的协调、自律能力。
而8月前后国务院颁布的信息消费促进政策,和“宽带中国”政策中,要求“提升宽带网络对文化事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撑能力,促进宽带网络和文化发展融合”,这与上述《行要》的“传播体系建设”要求是相一致的。并且,这也指出了另一个事实:随着宽带网络的进一步发展,广播电视网络可能不再是唯一的文化传播主渠道,哪个网络能够做好传播,哪个网络就将得到更多的重视。虽然这两个文件通篇没有提及“文化体制改革”,但将政策命题定义在“信息消费”这一范畴,并将之提了一个新的高度,本身就是一种更加市场化、更加贴近大众的意味。
文化体制改革步入新阶段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十六项重要决定。其中第十一项为“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并就文化体制改革提出了许多新的概念和提法。
该部分首先明确地指出要“完善文化管理体制”,继续“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这一监管体制转变要求与前述政策是一致的。
在上述监管机制转变基础上,政策首次提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这一概念,要求在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基础上,“促进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流动”;以实现“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这实际上是强调和突出文化产品在文化体制改革中的特殊作用。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对指出: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直接决定了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完善程度、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对外文化贸易的规模和水平,也决定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成效。对于广电有线行业而言,在大视频市场竞争全面展开的情况下,这一提法有利于推进全行业的资源整合和跨地域的资本运作。
同时,为了确保“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既定目标,《决定》创新性地对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提出了“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中宣部改革办副主任高书生认为这是“意识形态管理的一大创举”。文化体制改革10年以来,由于大量的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已转制为企业,民营文化企业不断增加,导致宏观管理的对象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过于对于意识形态的监管,存在惯性思维,总是以为文化企业不好管理,只有文化事业单位才可靠。而《决定》通过特殊管理股制行使“一票否决权”,在更具灵活性的企业组织架构而非事业架构基础上,为文化企业内容生产上又加了“一把锁”,实现了组织灵活性与主流舆论导向的统一。也就是说,转制后的国有传媒企业中国家持股比例可以降低,以获得文化产业发展所需的灵活性,但国有股权涉及内容导向的投票、决定权上将具有更高话语权。高书生认为这一制度是“改革、发展和管理三位一体联动的体现。”笔者认为:特殊管理股制是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治理制度创新,将对未来文化产业发展进程起到关键作用!
《决定》的第二项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要求在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同时,“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并决定落实到“产权保护制度”,“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这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方面也有深刻体现。《决定》“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允许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这与此前的政策相比,其开放程度更高、更加鲜明,无疑有利于鼓励“体制外”企业的参与热情,有利于促进广电行业的制播分离,促进多样化节目内容发展。对此,爱奇艺副总裁段有桥表示:三中全会对文化创意产业的一些指导性的纲领文件,对整个视频行业都会有一个比较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将加速中国内容生产和内容整合的进度。
更重要的是,在谈到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时要求,“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这就是说,公共文化服务不能由文化事业单位独家包办,不能封闭式发展,要引入竞争机制,使公共文化产品提供做到社会化。这也意味着经营性文化企业同样可以参与公共文化产品服务。可见,这是进一步加大文化开放程度,让文化事业单位面临更多的社会化竞争。
在此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中,也明确提出了“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积极引入市场机制”,这与《决定》提出的“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也是相对应的。
实际上,笔者针对“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曾经如此评述:文化虽然存在事业性(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区别,但管理运营本身是没有属性之分的。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指出:为了提高盈利性机构的运作效率,应该将企业管理本身的理念和有效机制移植到非营利性机构之中。而上述文化领域多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的决定,在此证实了有效“管理”对于文化服务的必要性。
笔者认为:正是出于上述缘故,《决定》进一步指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财政部中央文资办主任王家新指出:要创新出资人管理方式,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精神,建立国有文化资本监管机构—运营机构—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的三级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在此基础上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提高文资监管科学化水平。显然,《决定》所言的“国有文化资本监管机构”就是已于2011年成立的“文资办”,笔者认为:这一定位于“党委和政府监管”的监管机构,其演进发展进程将是左右文化与广电行业发展的关键政策机构;同时,未来国有文化资本运营机构的资本运作方式将对广电领先企业的微观运营态势产生实际影响。
在文化领域,这种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机制和国有资本运营架构,显然有利于“促进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流动”,有利于“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笔者大胆预计:2014年在广电有线行业将出现更多的跨地域资本运作,并有利于促进有线行业自发的技术和业务协作。
总的来看,十八大三中全会的《决定》从宏观趋势到所有制结构到运营形态实现了文化领域多重政策突破,这将标志这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步入新阶段。
“啃骨头”的勇气和智慧
文化体制改革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也意味着更大的挑战和困难。11月底,文化部部长蔡武接受《人民日报》专访。蔡武表示:从过去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接下来的改革……都是难啃的骨头,都涉及到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特别是涉及到利益格局的调整。对此,王家新指出:在新兴文化业态蓬勃发展、国际文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全面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笔者深以为然:对于广电有线行业而言,未来的发展进程最需要的正是突破传统体制束缚的“勇气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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